壹、依 據:
一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。
二、彰化縣政府教學字第0960190383號函。
貳、目 標:
一、增進本校教職員及學生皆會說流利母語的能力。
二、培養本校教職員及學生會運用母語及俚語的能力。
三、充份瞭解鄉土語言文化的內涵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教職員及學生。
肆、實施語言:以本學區多數使用之語言----閩南語為主。
伍、實施時間:訂定每週一為本校母語教學日。
陸、實施辦法:
一、母語日當天學生朝會、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、打招呼、接待訪客等,皆以母語應
對為原則。
二、將母語教學融入鄉土教學中,並適時提供補充教材教學。
三、文化藝廊中設置鄉土諺語專區,並於圖書館擺設相關書籍及CD等教材,供學童學習。
四、中午用餐時間、上午打掃時間播放鄉土傳統歌謠供全校師生欣賞。
五、請鄉土語言老師每學期至少教唱一首鄉土歌謠。
六、鼓勵教師當日上課除專有名詞或專業術語外,以母語對答為原則。
七、將母語融入各領域教學,提供多樣化的教學型態、活動,提昇學生學習興趣。
八、學校網頁增設鄉土語言專區,介紹活動成果與活動剪影,提供母語俗諺、謎猜等資訊。
十、舉辦鄉土語言演說比賽,提昇學生運用鄉土語言之能力。
柒、預期成效:
一、透過母語教學,學生能正確利用母語來進行溝通。
二、透過母語教學,能使學生能熟悉鄉土語言的特色。
三、透過「母語日」的實施,使學生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。
捌、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